
群光電能依循ISO 14064-1:2018標準及《溫室氣體盤查議定書》(GHG Protocol),建置完善的溫室氣體盤查制度,針對總公司與各生產據點實施全面性碳盤查,精確掌握各項排放來源與排放量。盤查作業完成後,除透過內部稽核程序進行初步查證,亦委由具公信力之第三方查驗機構進行外部查證,以提升盤查資料之正確性與揭露之可信度。
為積極回應氣候變遷所帶來之風險,並強化溫室氣體管理的整體一致性與透明度,2024年度盤查揭露範疇已全面擴大,涵蓋合併報表範圍內所有子公司。
群光電能於2022年導入SBT專案,通過SBTi科學基礎減量目標審核,以巴黎協定之1.5℃情境,估算群光電能所需承擔之減碳責任,完成1.5℃減量情境目標設定,包括範疇一、二總溫室氣體排放量減量,溫室氣體排放強度下降,並將範疇三 「產品使用階段排放」納入減碳KPI中。
類別1與類別2溫室氣體排放狀況
類別3~類別6溫室氣體排放狀況
●群光電能透過科學基礎減量目標倡議(SBTi)組織設定溫室氣體減量目標如下:
✔2030年將範疇一、二溫室氣體絕對排放量減少42%,排放強度下降56.8%
✔2030年將範疇三銷售產品使用溫室氣體絕對排放量減少25%,排放強度下降44.2%
溫室氣體絕對排放量減量成果
溫室氣體排放強度下降成果
群光電能主要取水量是作為員工生活及廠房設備的用水,尤其是空調用水佔大部分,但仍會持續推動各類節水措施,並訂定水資源管理政策。另外,產生的生活污水皆經適當的污水處理設施處理,或依各地環保法令直接排放至污水下水道,不會造成環境汙染。2024年度,公司於各據點皆無因水資源使用不當或廢水排放不符規範而遭受任何罰款或處分,顯示群在水資源管理與法規遵循方面具備良好控管機制,並持續落實對環境保護之責任承諾。
總公司與各廠區取水量統計
●群光電能取水量自訂目標如下:
✔以2020 年為基準年,每年取水量強度(單位:m3/ 新台幣佰萬元)下降3%。
取水量強度下降成果
群光電能在ISO 14001:2015環境管理系統運作之下,定期追蹤及申報廢棄物產生量、訂定減廢目標,群光電能總公司與各廠區之廢棄物依照各地環保法規進行清除處理。群光電能台北總公司廢棄物管理統一由群光電子台北總公司協助處理,其他各廠區2021~2024年廢棄物產生量與處理方式揭示如下:
廢棄物依回收百分比統計
廢棄物依處置場域區分
●群光電能廢棄物自訂減量目標如下:
✔以2020年為基準年,每年減少廢棄物產生,每百萬元廢棄物產生強度下降3%
廢棄物強度下降成果
未達標說明:2024年度廢棄物量上升的主因為各廠區推動UL 2799廢棄物零掩埋認證,將原先未鑑別之廢棄物都進行完整的盤點統計,其中大陸各廠皆已取得鉑金獎認證,而泰國廠預計於2025年年底前取得認證。為確保數據的準確性,預計於各廠區全數導入UL 2799後,再重新設定減量目標。
群光電能氣候治理架構以董事會為氣候最高治理單位,督導公司整體氣候變遷相關議題之決策,企業永續發展委員會為主要管理階層,下設「企業永續工作小組」與ESG各面向工作小組,並召集各工作小組以跨部門方式管理共同面臨之氣候變遷議題,永續工作小組每年依據推動成果,定期向企業永續發展委員會提報有關資料與因應成果。
氣候風險治理架構
※有關於氣候治理及TCFD揭露,詳情請參閱附件-永續報告書P57~61...下載
群光電能攜手母公司以集團名義於2023年宣布加入全球再生能源倡議RE100,承諾於2030年在台灣總部以及全球營運據點,全面使用再生能源達成範疇二定義的碳中和。
藉由建置太陽能發電及導入智慧整合平台及能源碳排自動化管理平台,進一步減少能源浪費及盤查碳熱點。在外部層面上,公司將透過各地的綠電交易平台,與合法合規的電廠進行購電協議(Power Purchase Agreement, PPA)的簽訂,並購買再生能源憑證(Renewable Energy Certificates, RECs),致力於達成全公司百分百使用再生電力。
2024年,群光電能電力總用量82,015 MWh,其中再生能源使用量達45,567MWh,占比達55.56%,超過半數電力來源已來自再生能源。
2024再生能源使用使用情形
自發自用綠電比率已連續三年穩定成長。2024年,群光電能透過自建太陽能系統產出之自用綠電達7,555MWh,再加上外購轉供綠電25,047MWh,持續提升再生能源自主供應比例。公司藉由強化內部綠電設施與外部電力採購機制,不僅有效降低對傳統能源依賴,兩者的合併占比已達到約40%,展現對 RE100承諾與淨零轉型願景的高度執行力與行動成果。
依據RE100組織規定,本公司應以集團名義參與
2024年度推動之主要節能措施